关于做好2024年度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教学科研条件建设,夯实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础,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为指导,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聚焦博士点建设,结合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际,综合考虑学科结构和专业发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求,科学、合理地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申报类型
1、大型分析测试设备更新补充。
2、创建博士点条件建设。
3、本科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及补充。
4、其它实验室条件改善。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建设申请项目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及“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其他同类高校实验室建设经验与有效做法,认真设计,充分论证,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2、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申报单位组织人员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含《申请单位专家组论证意见》),明确实验室建设改造、安全设施建设等内容,其相关费用亦纳入预算。
3、实验室需全校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要根据学生数量合理确定购置台套数。单台(件)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须组织专家论证并附《江苏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单台(件)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须经至少两名校外专家论证,并提交《江苏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3)。
4、每个单位限报2项。
四、立项和审批
1、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经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后,通过办公网工作流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工作单。申请书、申请单位专家组论证意见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材料须作为附件同时上传。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审批,并公布立项结果。
五、材料报送
2024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原则上只做本次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 1 月18 日,请各申请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OA办公邮箱,同时报送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须按照附件提供表格填报)。
联系人:陈海虹 联系电话:85895263。
材料报送地点:文渊楼211室
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含《申请单位专家组论证意见》)
2. 《江苏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
3.《江苏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