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教学科研条件建设,夯实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础,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为指导,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际,综合考虑学科结构和专业发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求,科学、合理地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申报类型
1、大型分析测试设备更新补充。
2、本科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及补充。
3、其它实验室条件改善。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建设申请项目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及“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其他同类高校实验室建设经验与有效做法,认真设计,充分论证,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2、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申报单位组织人员填写《江苏海洋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含《申请单位专家组论证意见》),明确实验室建设改造、安全设施建设等内容,其相关费用亦纳入预算。
3、实验室需全校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要根据学生数量合理确定购置台套数。单台(件)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须组织专家论证并附《江苏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单台(件)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须经至少两名校外专家论证,并提交《江苏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3)。
4、每个单位限报1项。
5、申报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原则上应在已填报的“2025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所列的设备清单范围内。
6、新建实验室或实验室改造项目应按照《江苏海洋大学实验室与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江海大国资〔2024〕5号)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交《江苏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4)。
四、立项和审批
1、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经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后,通过办公网工作流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工作单。申请书、申请单位专家组论证意见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等材料须作为附件同时上传。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审批,并公布立项结果。
五、材料报送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 12 月6日,请各申请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OA办公邮箱,同时报送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须按照附件提供表格填报)。
联系人:陈秋红 联系电话:85895263。
材料报送地点:文渊楼211室
附件:1. 《江苏海洋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含《申请单位专家组论证意见》)
2. 《江苏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
3.《江苏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
4. 《江苏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