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苏科平发〔2024〕157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统计和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与范围
重大科研设施及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请各相关单位填报《大型科研仪器固定资产与开放共享对照清单》(附件2)、《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表》(附件3)、《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年度工作总结》(附件4),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请于2024年9月12日11:3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袁冰办公网邮箱,纸质表格待确认后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科(兴海楼331)。
二、工作要求
1.因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数据与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具体指标见附件1文末)直接挂钩,请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加强组织工作,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
2.请各相关单位将具体填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9月9日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袁冰,电话:(6195)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苏科平发〔2024〕157号)
2.《大型科研仪器固定资产与开放共享对照清单》
3.《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表》
4.《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年度工作总结》
相关附件详见办公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