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降低校园风险隐患,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危化品采购、领用环节
科研实验室(课题组)单次采购危险化学品严格控制不超过最近两个月的计划用量,易制爆危化品单个品类不得超过3千克(公升),易制毒危化品不超过15千克(公升),其他易燃易爆危化品单次采购量不得超过30千克(公升)。管控化学品每次只能领用不超过最近两周的计划用量。各单位领导在申购、领用审批时应严格把关。
二、规范各类危化品存放管理
化学品应有序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配置试剂信息完整。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
常用易制爆、易制毒等管控化学品存放于实验室专用储存柜内分类存放,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且实验室内只能留存不超过最近两周计划用量,多余的或近期不使用的药品暂存到本单位药品暂存点。不具备条件或不能落实管理要求的实验室不得存放管控类危险化学品。
三、全面清理危化品库存,记录使用台账
各实验室认真清理化学品历史库存,建立动态药品台账。长期不用药品可进行内部调剂,无法调剂或者过期药品及时做报废处置申请,确保实验室危化品无累积现象。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等管控化学品建立动态使用台账,在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本上实时记录,确保账务相符。所有危险化学药品实验室必须进行定期盘点,每月至少一次,盘点药品清单张贴在试剂柜明显位置,及时更新。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杜绝私自采购、过量采购、超量存放、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2.各相关学院、实验室在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清查整理工作,后期学校将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关闭实验室,停止该实验室管控化学品申购与领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