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我校固定资产处置流程,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11月15日,我校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江苏海洋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研讨会,副校长徐军田主持会议,校长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就文件出台的背景、主体框架、重要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人员针对资产处置界定、残值评估、申请备案、处置程序、处置方式、鉴定专家遴选等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徐军田表示,与会专家以审慎、负责、专业的态度充分发表了意见,后续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根据本次会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文件条款,确保文件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