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号)精神与《江苏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通知》要求, 4月19日,学校成立由副校长严云洋任组长的检查组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部分学院分管院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检查组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详细记录,并及时与学院沟通,将问题及整改建议现场反馈给被检单位。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院级实验室安全日查、周查、月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通过检查发现,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实验室设备摆放整齐,消防设施完好、用水用电比较规范、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管理基本到位。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安全隐患,如存在实验室卫生未及时清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及时等不良现象。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师生思想上对安全认识不足,还存在侥幸心理,实验室管理还有缺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监督、指导有关实验室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学校也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严云洋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及早发现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学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